六一儿童节,勾起了成年人很多回忆,儿时上学的一些场景浮现在眼前。关于课本,学习生活细节,仅仅是存在偶尔的片段记忆。70后的记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上学,初中以前是小学被称为少年儿童时代,中学开始就不再戴红领巾过节了。由此想到了,儿童是如何界定的?按照初中以前是少年儿童,13-14岁之前是少年儿童。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儿童呢?#法律人举案普法#\u0002#普法行动#\u0002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国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生效。我国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也就是说,国际上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我国对儿童的法律界定是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近大家都在对小学生教科书或者辅导材料的插图提出质疑,大家都认为,一些小学生教辅材料的文章插图丑化了国人形象,甚至存在成年人特色暗示信息等。从成年人的视角看,网上流传的教材中的图片来看,确实存在人物形象不漂亮的,以及男女性别不恰当交流接触问题。
但是,少年儿童的审美和成年人并不相同,少年儿童眼中周围的小朋友,同龄人都很美,大哥哥大姐姐都很漂亮,自然风光都很美好。这就是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农村地区8岁以前的儿童穿开裆裤的情况还比较多,夏天光着身子凉快地在很多地方还存在。
回忆少年儿童事情至今能够记忆留存的事件要么是美好的回忆,要么是犯了什么错误被家长或者老师教训。比如,上小学,初中时期感觉班里的女生大部分都很漂亮,但是,成年以后再看时,很多人并不漂亮。这就是少年儿童时期的审美标准与成年人存在较大差异。
回过头来再讨论,小学教材和辅导材料,插图对小学生的伤害有多深?作为过来人,每个人都可以回忆一下,小学教材,插图对自己一生影响有多大?经过回忆,我们会发现,学校课本文章,图片对个人的成长影响十分有限,当然不排除个别人影响较大。对个人影响较大的,还是具体授课老师的思想引导,以及初中,高中阶段学习教育对个人影响是深刻和较大的。
在这一点来说,小学教材,辅导材料插图人物形象丑陋,都是成年人的审美判断标准,小学生如何看待,影响多大并不一定。毕竟现实生活中,能看到很多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以及同龄小朋友。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些丑陋人物形象没有危害,它最大的危害就是在国际上,丑化了国人的形象,让外国人对我们的容貌和文化素养评价出现偏差。
我们希望小学教材的文章,插图更多地体现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积极健康向上。但,也不能因此样板化,简单化,全部搞成古风风格,回到封建时代。过于机械样板化的教材风格,容易导致小学生形成固化的思维模式,不利于创新思想的形成。
比如,大家一直不理解岳飞为何从教科书中被删除了,鲁迅的很多文章不见了,以及现在引起公愤的小学教材插图丑陋问题。这说明教材的选用标准,程序等不规范,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制度缺失,责任体系不明确。2022年4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质量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这是对中小学教材网络教材,电子出版物提出了明确的流程和质量检查方法等。
2009年09月30日,《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修改后发布。无论是今年发布的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流程和质量标准,还是中小学线下教科书出版标准,都不涉及教材内容好与坏的标准,关于内容的判断标准也是难以统一标准的,因为内容判断带有主观性,不同人主观评判可能感受不同。
教材内容的规范,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列举哪些底线是违法的,或者哪些教材内容,图片不符合公共审美标准,公共道德标准等,违反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小学教材是儿童成长教育的一部分,符合大众公共审美标准的图片信息应当成为教材选用的一般标准。儿童的健康成长更多地依靠的是优秀的教师的教育和思想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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