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很多各种类型的劳务派遣公司可谓是泛滥成灾!哪里都是派遣、外包、中介,甚至于很多认认真真找工作的求职者一不小心报到上班时,一看与自己签合同的单位居然也是所谓的派遣外包公司。如果你在深圳工作,在58同城、智联招聘看到有关深圳市鑫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那你要小心了,因为前面说得好听,等你上了车到了目的地就不是你说了算,具体可在慧谷网站内搜索“鑫达劳务”查看有关信息。
今天的这期节目我们就来扒一扒所谓的劳务派遣、外包机构的前世今生吧!
这些专门为各种类型的生产性企业送工的机构,按他们的说法,就是为广大用工企业解决用人短缺的大问题,这样的行当是市埸的刚性需求。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这么多人在做这个行当,利润模式是什么?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吧!不的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站在企业层面与这个行业打交道20多年,见得太多了!
60后70后80后都知道,20年前,也就是2000年左右吧!甚至还少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个行业,那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在大街小巷有很多的小门面,挂着各种招工广告。那时候,求职者找工作很不容易,很多工厂的人事部与这些职业中介有勾结,故意不在厂门口直接招人,还故意引导求职者到职业中介那里去应聘。
好了,知道那时候的职业中介门面房为什么那么多了吧?只要搞定各个工厂的人事部负责人就行了,招一个员工收取200~1000元中介费不等,成功送进工厂,收益基本上是与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平分的。我那时在深圳富士康工作,我所知道的有很多好点的工厂,直接负责招聘的人事部主管、招聘主管一个月下来,这一块的黑心钱收入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到十几万这么多,信不信由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
2000年左右这样的收入可是大钱,那时深圳的房价也就3000多元每平方米。
而很多做职业中介的也发了大财,这些老板个个都有小车开,他们买小车的原因一是的确有钱,二是要服务好各个企业的人事部主管经理。
大家认为这就是黑心吗?我告诉你,跟现在劳务派遣、外包模式比起来,还是挺好的,最起码收钱了,一次性交易,还能够顺顺利利帮助求职者找一份工作,我始终认为除了少数骗人的职业中介,那个时期大多数的职业中介还算是好人。
大约进入到2008年左右,中国的劳动力市埸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 ,企业大量增加,员工外出长三角、珠三角打工的少了很多,不好招工了,收取职业中介费的情形发生了逆转,此时企业要向这些手中掌握资源的劳务中介付费招工了,成功录用一名员工要付个200~1000元推荐费不等。但是也只付费主体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变成企业老板当冤大头了,要付出很多的员工推荐费用。没办法啊,否则招不到员工。但是很多的工厂人事部负责人一样在大量收取回扣,还是与这些职业中介老板们平分收益。
总之,无论是劳动市埸上人员富余也好,短缺也好,工厂的人事部负责人、职业中介都是可以大量挣钱的。
2008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颁布,明确了允许派遣用工模式的合法性,此时,这种用工形式尚且没有形成气候。一直到2010年前后大量的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应运而生,到今天为止,仍然是风生水起。为什么呢?听完我下面的分析你就知道了!
首先,我告诉大家,无论是20年前的职业中介,还是今天劳务派遣、外包机构、野鸡包工头都基本上是同一批人或者是师徒关系,大学里面是不会开设这个专业并培养不出这样的奇葩人才的!
可以这么讲,2008年起,几乎没见过企业招工能很好招的,除非那些依法依规、有着很好的企业文化的好企业。当然,大部分的企业是很难做到绝对的依法依规、有着很好的企业文化的,因为这个需要成本!
在全国各个工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劳务派遣、外包机构给企业输送的员工一般称之为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叫法不一样,盈利模式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同工同酬,每人每月向企业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
2、以小时计费,一般近年来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向企业收取的小时工资为20元左右,发给员工15元左右,如果每月以300个工时计算的话,人均可赚得利润至少1000元以上不等;
3、送工给到用工企业,核算每人的五险一金成本,这块基本上有1200元以上,企业要统统按月依人头数给到劳务派遣、外包机构。
主要就是以上的3种盈利模式,当然了,这些劳务派遣、外包机构要想获得企业的合同,首先要得到用工企业的人事部认可,事情成了,顺利合作了有收益了,还可以分给人事部负责人很多的利润。
听明白了吧?无论劳动力市埸如何恶化,企业如何困难,用工企业的人事部负责人、劳务派遣、外包机构的钱没有任何少赚!
关键是,目前市埸上普遍并大量存在的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多数是享受不到任何的缴纳社保的法定权利,更不用说公积金了!
企业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员工呢?老板们不知道自己在当冤大头吗?
一是确实自己招人非常困难,二是很多的企业在与这些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合作后,发现确实有些好处,不用承担员工的社保费用,而且如果觉得不需要再用这些个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了,不用支付任何的遣散费用直接退回给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就可以了!简单粗暴容易操作。
可以这么讲,劳务派遣模式的泛滥,受益最大的是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和企业的人事部负责人,还有这些带着以上心思大量使用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的企业老板,也能够获得一些好处的。
受伤的还是这些可怜的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根本就没有想到没有社保,发生工伤了会没有人为他负责任,生病住院了大把医疗费也不会有人去管,更为严重的隐患是这批人以后老了怎么办?
实际上虽然咱们国家对于这些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的权益保护方面也是制订的一系列的法律,但又有多少人会想起用这个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最后呢,我就要说说这些个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想着短期打工短期获益,根本没有想到长远的利益与人生保障,实际上,在市埸上仍然会有很多有社会责任性的正规企业坚持不用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你们去应聘做正式工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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