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最新规定2022,产假办理的相关流程

  近年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指向是开放三胎,孕妇生产需要一定的休息时间。产假是每个孕妇都可以享受到的假期,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四川产假的假期是多少天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来一探究竟。

  四川产假是158天吗?  四川2020年产假是158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与护理假

  国家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省规定: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产假的办理流程

  1、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2、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3、温馨提示:

  (1)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

  (3)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按要求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关于四川产假的相关内容,产假各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面临休产假,那么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关于四川产假最新规定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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