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定将于明年实施。医保异地结算分4步:线上备案、查询定点、凭医保卡就医、查询结算费用。
1、线上备案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记录查询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备案”页面下方找到备案记录,点击即可查询备案结果及详情。
2、查询定点
参保人在“异地备案”页面,可查询统筹地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3、前往就医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急诊除外),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结算费用查询
转自:医保北京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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