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之人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保存的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出于安全考虑,在北京独居的刘女士反复思量后决定安装一个可视门铃,这种门铃不仅有监视和记录功能,价格也实惠。可是自主安装这类产品会不会涉嫌侵犯邻居隐私,云端存储视频的保密性如何?想到这些问题,刘女士犯了难。
她的忧虑情有可原。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小小镜头颇受青睐满足人财安全需求
和刘女士不同,天津市民朱女士安装家用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宠物安全。白天她去上班后,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看到猫咪的状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回家,摄像头的通话功能可以让猫咪听到她的声音,“这样它就会安心睡觉了,我也不用担心它走丢了”。
在广东工作的陈女士在河北农村老家的屋外安装了超清家用夜视摄像头,通过摄像头可以看到自家院子和一小段公路。“想念父母时,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状态,还可以随时和他们说话,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陈女士认为,装上摄像头,她和父母之间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了。
隐私之争易生矛盾信息安全难以保障
安装摄像头以后,真能一劳永逸吗?
在上海独居的宋女士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今年年初,由于自主安装可视门铃,她被邻居起诉了。
宋女士称,邻居以她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多次在她家门口丢垃圾、用手机反拍猫眼设备,甚至向房东污蔑她的生活作风有问题,最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了应诉,宋女士计划将云端存储的邻居过格行为视频作为证据材料,可她发现,自动录制视频仅有几十秒,完整性很差,难以作为证据。
对于宋女士邻居的行为,同样“被入镜”的天津市民王女士表示能够理解。她也正因为邻居自主安装的摄像头对准其家门口而头疼。
王女士所在小区一层有两户,是门对门的户型。邻居在门上方装了一个摄像头,能拍到王女士家,只要她一开门,摄像头就能拍到客厅布局。她不想让其他人了解自己家的情况,认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便去和邻居协商是否可以更换摄像头的位置,但最终无果。
2021年4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巫某通过自己研发的App控制了全球18万个摄像头,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巫某利用一些摄像头缺乏安全技术支持、用户设置密码简单等漏洞,破解了家用摄像头的账号密码,从而实施偷窥。
前不久,四川省射洪市警方也通报了一起案件:从2021年10月起,嫌疑人张某某先后两次购买了100多个摄像头控制权限,经常在夜晚登录偷窥。警方在其手机里发现非法下载存储的公民隐私视频40多条。张某某所控制的摄像头涉及范围广泛,包含家庭、公司、茶楼、手机店、美容院等多类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更有甚者,将云端存储视频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或引流工具。
合法合理把握边界多措并举寻求共赢
对于家用摄像头使用者而言,摄像头能给其带来便捷和安全感;可对于“被入镜”的邻居来说,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隐私。这背后的边界如何把握?
朱晓峰分析,需要进一步判断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与可能被摄像头搜集到个人信息而遭受影响的个人合法权益保护二者之间,究竟应优先保护谁?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业主事务专家舒可心提出,目前我国小区住户自主安装智能猫眼和摄像头不需要获得物业批准。理论上,业主大会等业主组织可以对业主是否能在社区公共区域设置私人监控实施限制性规定。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个小区的业主组织在治理小区时精细化到这种程度。同时,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在小区管理规约作出决定之前为小区制定规则。”舒可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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