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估计都有这样的想法: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不都是派遣吗,两者差不多吧!其实这里面的区别大着呢!昆明劳联人力资源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两者区别:
人才派遣,从字面上看,派遣的是“人才”,所以人才派遣主要针对于高质量人才(高学历、资质深或者在某方面造诣独到之人),一般去到公司都会得到器重或者做为未来培养的主要人员。
劳务派遣:主要是派遣普通低档工种,如普工、临时工、暑假工、长期工。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很多大型企业为了留住人才都会开出非常诱人的条件,如迁徙户口,补贴房产等等,而劳务派遣工种,随便一个人都能够做,不需要专业技能或者学历要求。
何为“人才派遣制”?
“人才派遣”是最近几年国内兴起的一种新的用人模式。如今这种新的用人模式已经亮相于国内各地。广州、武汉、上海、北京等地出现了高级人才派遣公司,有的地方还同时开办了“人才银行”,建立了高级人才库。人才派遣方式灵活,形式多样,对人才可以长期使用,也可以短期使用,双休日使用,还可以重点项目使用等等。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才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人才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人才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著名人才学家、中国人事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人才,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人才,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才用才;二是养才不用才;三是不养才而用才,对用人单位来说‘人才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人才‘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人才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一份人才派遣协议,然后由人才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人才的使用,不与人才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人才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你用人,我管人
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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