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然国家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又有劳务合同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仅一字之差,那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何区别呢?下面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
首先是签订的主体不一致,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双方都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而劳务合同可以是自然人与自然人,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签订的。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是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为什么不是劳动合同呢?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比如像退休人员返聘、兼职人员以及企业内退休人员这类人群往往会签订劳务合同。
其次就是适用法律不一样,劳动合同适用的是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劳务合同则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务合同适用的则是我国的《民法典》。
然后就是维权程序不一样,劳动合同发生纠纷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务合同发生纠纷则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再次就是权利和义务不相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而劳务合同则只存在财产关系,且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另外就是风险承担的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动风险由提供劳务者执行承担。而劳动合同由于存在支配权,因此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发生工伤事故以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的报酬方式不同,劳务合同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的协商而确定,但是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有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定,还有工资支付时间等强制规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虽然表面上仅一字之差,但是内容却有千差万别,实质上是两个不同的合同。上面仅仅是列举了一部分差别,其实还有很多差别的,在此也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知道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大概区别即可。当然,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能欲盖弥彰采用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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