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危害极大,不法分子通过群发短信推广网络赌博平台,有人明知违法仍为其提供帮助,最终难逃法网。日前,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案例,江某明知客户是在进行网络赌博平台推广,却经受不起暴利诱惑,为其提供短信群发业务,短短一年获利逾40万元。同安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江某提起公诉,江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高价群发短信客户多 原来都是推广赌博网站
2020年4月,江某在QQ群看到一条消息:国际短信平台,内容皆可发。好奇的江某联系了信息发布者,对方表示这个“国际短信平台”是他开发经营的,用于向手机用户群发推广短信,发布一条推广短信到国内一个手机用户上,费用是0.3元。
江某觉得找到了商机,计划着以每条0.3元的价格买下来,再以每条0.31元至0.35元的价格卖出去赚差价。随后,他主动提出愿意帮忙推广这个软件寻找客户,对方也很乐意,便开通了一个短信平台的后台管理账号交给江某。
正常短信群发一条只要几分钱,江某的开价远高于市场价,为何还客户不断?事实上,这些客户都是做网络赌博的,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推广。江某从后台可以看到客户推广短信的内容及附加网址,点击后就会跳转到赌博网站。明知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但他仍提供群发短信服务,并通过虚拟货币与上家及客户进行资金结算。
明知是违法还帮助推广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4月,江某被同安公安分局查获。随后,该案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江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违法所得人民币40206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江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投放广告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在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违法所得达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符合司法解释规定其他情形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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