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SK,用力帆,不可花信”,在一个刷单QQ群里,这样的刷单黑话每隔一会就会弹满整个窗口。所谓SK,就是“试客”,用力帆则是“佣(金)立返”,不可花信的意思是不可用花呗和信用卡。这段黑话其实是商家发布刷单任务招揽刷手的招募帖。
这类试用网站如何赚钱?南都曾暗访调查一家名为“51领啦网”的网络刷单平台,其模式如出一辙。公司原内部员工称,网站通过为商家刷单提供运营服务收取费用,同时对商家奖励的佣金抽水牟利。因为商家通过平台打钱给刷手,平台掌握的现金流相当可观。据透露,“51领啦网”背后的公司并不大,近50人的规模,每个月的纯利润最高时可达两三百万元。
2018年5月,南都曾起底网络刷单平台“51领啦网”。2020年4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广州海珠警方依法查处了涉嫌非法经营的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领啦网”网站注册运营公司),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冻结了相关涉案资金。根据通报,海珠警方初步查证了该公司利用其注册的“51领啦网”网站,吸纳电商、个人缴费注册会员,并通过其网站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通过在购物网站上进行虚假交易,给予虚假好评的方式获利,涉嫌非法经营。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网络刷单行为呈现出了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跨地域性等特点。”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接受南都采访时认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明确将刷单定为违法行为,并规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如果存在刷单行为,无论是自己实施还是引导他人操作,均涉嫌违反法律的规定。
邓刚表示,有些平台虽以试用名义为商家开展营销活动,但如果商家的商品试用活动信息不透明,且实际的试用商品和提供商品、服务的实际主体与宣称的主体不一致,或者其他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使用商品或下单,则可能涉嫌存在刷单行为。
邓刚认为,虽然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但刷单行为成本较低,却往往能给商家带来高收益,此外该行为具有隐蔽性、可再生性,让刷单难以从源头上彻底根绝。“我们期待,随着互联网经营市场监管制度以及‘刷单’惩戒机制的完善,刷单违法成本的提高,以及商家诚信经营意识的增强,刷单行为将会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
采写:南都《透视》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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